KWSP 强制性缴款-雇主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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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www.kwsp.gov.my/en/employer/responsibilities/mandatory- contribution
1.“雇主”的定义是什么?
雇主是指与雇员签订服务或学徒合同的人。
雇主包括:
• 经理、代理人或负责向“雇员”支付工资或薪金的人员
• 任何人群,不论是法定的还是非法定的或是注册的
• 任何政府、政府部门、法定机构、地方当局或《1991年 EPF 法案》第二附表中规定的其他机构。
2.“员工”定义是什么?
雇员是指根据服务或学徒合同受雇的人,该服务或学徒合同可以是书面的或口头的,明示的或暗示的。
3.EPF 是否规定了最低的缴款年龄?
没有最低年龄限制,每个雇员都有义务缴纳保险费。但是,第 350 号法案,即 1966 年《儿童和青年(就业)法》(1998 年修订)将 14 岁定为最低就业年龄。
4、什么是“滞纳金及滞纳金”?
滞纳金是根据 1991 年《EPF 法案》第 49(1)条对未能在 EPF 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每月EPF 缴款的雇主征收的罚款。
除滞纳金外,雇主还须按照 EPF 理事会为本年度制定的现行股息率,按月支付因延迟缴款而产生的应计股息。
5.什么是“贡献”?
社保缴费是强制性工资扣除项,包含雇员和雇主双方应承担的份额,需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每月的社保缴费金额将从上月工资中扣除。雇主应根据《1991年就业养老金法》第三附表规定的费率(可能调整)缴纳社保费用。
示例:雇员和雇主的工资部分在一月份的扣减额应在 2 月 15 日或之前作为二月份的缴款支付。
6.什么是“家庭佣工”?
根据 1952 年《工人赔偿法》第 3 条,“家庭佣工”是指从事下列工作的个人:
• 女仆
• 烹饪
• 园艺工人
• 保洁员
• 保姆
• 司机
• 其他
7.“贡献月”是什么?
供款月份是指根据上月工资支付供款的月份。例如,2 月份支付的供款是针对 1 月份的工资。供款必须在 2 月 15 日或之前支付。
8.什么是工资的组成部分?
需缴纳 EPF 的款项包括:
• 薪金/工资
• 奖金
• 津贴
• 委员会
• 激励措施
• 工资拖欠
• 未用年假或医疗假的薪酬
• 带薪产假/产假工资
• 带薪学习假/学习假工资
• 半天假工资
• 服务合同或其他方式支付的其他款项
9.什么是“工资”的定义?
工资是雇主根据服务或学徒合同,按照商定的月、周或日的支付方式付给雇员的所有报酬。
10.服务合同与服务协定有何区别?
“服务合同”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就完成特定服务达成的协议。该协议可以是书面、口头、明示或暗示的。
同时,“服务合同”是指向个人或团体提供服务的协议。提供服务的人不受接受服务的人或团体的任何控制和监督。
11.什么是“非工资”?
无需缴纳 EPF 分摊金的款项包括:
• 服务费
• 加班费
• 小费
• 退休福利
• 收缩
• 临时解雇和解雇补偿金
• 代替终止雇佣通知书的付款
• 差旅津贴或任何旅行优惠的价值上面的列表并不详尽。
12.EPF 检查员是谁?
EPF 检查员是根据 1991 年《EPF 法案》第 34 条任命的官员,有权对雇主进行检查。
13.月会费可以每两个月一次缴纳,还是合并为一个月缴纳?
不。根据 1991 年《就业保护法》第 43(1)条,雇主必须按月支付。
14.雇主如希望缴纳超过雇主应缴比例的保险金,应当如何办理?
若雇主选择缴纳超过法定雇主费率的部分,则无需提交表格。雇主需通过 i-Akaun(雇主系统)提交自愿超额部分(员工承担部分)和自愿超额部分(雇主承担部分)的申请。
15.如果雇员选择缴款超过规定的比率,雇主是否可以为此从雇员的工资中扣除?
是,如果员工选择了自愿超额(VE)缴款,并且填写了表格 KWSP 17A(AHL)/ 18A(AHL) ——通知要求超过法定缴款率(员工的份额)。
16、工资超过 RM20,000.00 部分的用人单位和职工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对于超过 RM20,000.00 的特定月份工资,员工的缴款比例应为该月总工资的 11%,而雇主的缴款比例为该月总工资的 12%。总缴款金额(包括分)应向上取整至下一林吉特。(参见《1991年就业促进法》第三附表)。
17.年薪增长的欠款是否需要缴纳 EPF 税?
是的,他们将按实际月份支付费用。
理由:年度工资增长额是应支付给实际发生工资增长额月份的费用,因此,年度工资增长额的缴费将作为实际发生的月份的缴费。
18.按小时支付的工资是否须缴纳 EPF 税款?
是的,如果一名雇员在一个月中工作一天,并且工资超过 10.00 里亚尔(不论是日薪、时薪还是计件工资),他/她就有义务缴纳 EPF。
19.加班费是否需要缴纳 EPF 税?
加班费不缴纳 EPF 分摊金。
20.薪酬调整是否受 EPF 缴款的制约?
是的,它将作为当前的缴款支付。
理由:工资调整不属于计划内支付,不局限于任何特定月份,因此,工资调整的缴款应作为当月的缴款。
21.假期(公共假期、年假)期间的工作工资是否需要缴纳 EPF 保险费?
是的,除非工作出勤被视为加班。
22.“雇员有责任缴款”指的是谁?
• 长期雇员
• 合同制员工
• 兼职员工
• 临时雇员
• 试用期雇员
• 董事的薪金/工资
• 根据丧失工作能力的撤出规定完全撤出,此后康复并重新受雇于任何服务部门的员工
• 已提取 55 年且年龄在 75 岁以下且仍在从事任何职业的员工
• 已办理可养恤金雇员和自愿性退休金提取手续,且与联邦或州政府以外的雇主、法定机构或地方当局合作的雇员
• 已进行可养恤金雇员提款并在达到退休年龄后重新就业的雇员
23.驾驶员的差旅津贴是否需要缴纳 EPF 保险费?
旅费津贴包含在工资要素中,因此,它需要缴纳。
24.雇主超过一个的非全时工人或雇员是否需要缴纳 EPF 税?
是,它们受 EPF 贡献的影响。
25.员工何时有资格缴纳 EPF?
员工在一个月或部分时间内获得超过 RM10.00 的工资时,即可进行缴款。例如,某员工每月工作一天,工资为 RM10.01。
26.非马来西亚籍雇员是否必须缴款?
不,非马来西亚籍雇员不需要缴款,但他们可以选择缴款。如果雇员选择缴款,则他/她和雇主都有责任缴款,并且不得撤销所作的选择。
27.缴纳保险费前的最低雇员人数是多少?
1 人。
28.雇佣马来西亚公民的外国公司是否需要缴款?
是,如果外国公司已在马来西亚注册并开展业务。
29.董事是否需要作为成员进行登记并缴纳会费?
所有领薪董事必须登记为成员,并向 EPF 缴纳会费。
30.对于已故雇员是否有赔偿责任?
雇主无需为员工去世当月缴纳任何保险费(1991年《雇员养老金法》第 43(7)条)。
31.在什么情况下雇主要承担滞纳金和股息?
延迟缴款费和滞纳金将针对延迟缴纳的款项收取。若某月的付款晚于当月 15 日,则会收取延迟付款费。若在次月 1 日之后才支付该月的款项,则会产生滞纳金。延迟缴款包括:
• 逾期未缴的会费
• 未缴摊款示例:
情形 1:如果雇主在该月的 20 日支付拖欠款,他们将只被收取滞纳金。
情形 2:如果雇主在下个月的 2 号支付拖欠款,他们将被收取滞纳金和股息。
32.如果第 15 天是公共假日,而雇主在下一个工作日付款,雇主是否仍需缴纳滞纳金?
不
每月缴款的截止日期为每月 15 日,但若 15 日是公共假日或周末,则在下一个工作日支付的款项将不收取滞纳金。
33.雇主能否从雇员的工资中扣除雇主应缴的那部分?
不
根据 1991 年《公共基金法》第 47(1)条,任何雇主从雇员工资或报酬中扣减或试图扣减雇主缴款的全部或部分,将面临最高 6 年监禁或最高 20 000 令吉罚款,或两者并处。
34.雇主能否从雇员的工资中扣除雇员应缴的那部分?
是的,雇主只能扣除员工在该月支付的工资份额。
根据 1991 年《公共事业基金法》第 48(3)条规定,任何雇主从雇员工资中扣除缴款但未将所扣款项或其部分支付给公共事业基金的,将面临最高 6 年监禁或最高 2 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并处。
35.雇主的责任是什么?
• 在雇用工人之日起 7 天内,作为 EPF 的雇主进行登记
• 将员工注册为 EPF 成员
• 保留书籍/书本工资/薪水
• 提供工资单/发薪条
• EPF 缴款的支付
• 向 EPF 提供以下信息:
• 对比 EPF 声明与雇主记录之间的信息
• 雇主地址、名称/状态变更
• 终止赔偿责任
• 暂时不承担供款责任(无雇员)
36.董事的职责是什么?
董事与雇主承担相同责任。
37.EPF 检查员的权限范围是什么?
检查员的职权范围如 1991 年《EPF 法案》第 35 条所述,其中包括:
• 进入任何被认为雇佣了个人作为雇员的场所或地点。
• 在必要时进行检查和调查,以确保遵守《法案》或其下的规则和条例。
• 亲自或在他人(们)在场的情况下,就其合理要求获得信息的与本法有关的事项,或就其有理由认为能够提供案件信息的任何个人进行质询。
38.欧洲刑警组织的检查员可以接受现金吗?
禁止 EPF 检查员接受雇主或雇主代表的现金支付。